预算绩效管理失责?如何确保管理效能与责任并存?

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提升管理效能与责任意识
一、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概念与重要性
预算绩效管理是现代财政管理的关键组成,涉及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及评价等环节。而追责问责则是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实施的核心保障。
1. 概念阐释
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追责问责,指的是在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的过程中,若出现未达预期绩效目标、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资金浪费或低效使用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机制。这既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也可能涉及法律层面的处罚,如罚款、赔偿等。
2. 重要性体现
(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明确追责问责机制,预算部门和单位在资金使用时会更为谨慎。他们会深入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避免盲目申报预算和随意支出资金。如某地方政府部门在申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时,若知晓项目若无法达成绩效目标将受问责,将在项目规划、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从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 增强责任意识
追责问责让每个参与预算管理的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从预算编制人员到执行人员,再到监督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行为后果与责任关联。这种责任意识的增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预算管理文化。如财务人员在审核预算支出时,会更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不合规支出;项目负责人会积极推动项目进展,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因为他们清楚自己对项目的最终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 保障公共利益
预算资金多来源于纳税人,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等公共事务。通过追责问责,可保证这些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从而保障公众享有应有的公共服务。如教育预算方面,若因资金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建设滞后、教学设备无法及时更新,影响学生受教育质量,那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就是对公众利益的维护。
二、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主体与对象
1. 主体
(1) 内部主体
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主管部门常作为追责问责的主体之一。如县级财政部门对其下属乡镇财政所的预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启动问责程序。此外,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也承担重要问责职能,负责审查本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或绩效不佳后依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2) 外部主体
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对预算绩效管理有监督和问责权力。人大代表可通过审议预算报告、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发现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问题,并要求政府部门作出解释和改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另外,审计机关也是重要的外部问责主体。通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等工作,对发现的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和绩效低下问题进行披露,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2. 对象
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对象广泛,涵盖与预算管理相关的各类人员和单位。
(1) 预算编制单位和人员
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虚报项目、高估预算金额、预算编制不科学等问题,导致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编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要承担责任。如某部门为获取更多资金,故意夸大项目需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造成大量资金闲置,该部门及其主要编制人员就应承担责任。
(2) 预算执行单位和人员
这是最直接的问责对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出现资金挪用、超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项目执行不力等情况,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难辞其咎。如某医院将医保专项资金挪用于其他非医保项目开支,或某工程项目执行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且造成重大损失,都应受问责。
(3) 预算监督单位和人员
若监督单位和人员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对预算管理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导致问题恶化或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被问责。如监管部门对明显存在预算绩效问题的项目长期不检查和督促整改,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触发情形
1. 绩效目标未达成
(1) 数量目标未完成
如农业补贴项目,计划补贴一定数量的农户,但实际补贴农户数量远低于目标值。这可能是预算执行单位宣传不到位、资格审查不严等原因,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可能被问责。
(2) 质量目标未达标准
以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为例,建成后的道路若达不到设计质量标准,如路面平整度差、使用寿命短等,说明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质量管控问题,涉及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等都可能被问责。
(3) 时效目标延误
如政府承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不能按预定时间交付使用,影响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权益。这可能是因资金供应不及时、项目管理混乱等原因,相关责任方需被追究责任。
2. 预算执行违规
(1) 资金挪用
这是较严重违规行为。如将扶贫专项资金挪用于形象工程建设,改变资金原定用途,严重损害贫困地区群众利益,必须对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厉问责。
(2) 超预算支出
未经合法预算调整程序,出现超支现象,表明预算执行单位缺乏有效成本控制。如某行政单位在办公经费上超支严重,却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就应被问责。
(3) 虚假列支
虚构经济业务事项报销费用等虚假列支行为违反财经纪律。如某单位伪造办公用品采购发票套取资金,相关涉事人员必受问责。
3. 预算管理不善
(1) 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编制缺乏充分调研和论证,导致预算与实际需求脱节。如某文化部门编制的文化活动预算过高,实际活动规模和效果远低于预算安排,反映出编制人员对项目规划和成本估算不准确,应被问责。
(2) 内部控制缺失
若预算执行单位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易导致预算管理漏洞。如没有建立有效审批流程,使资金支出随意性大,单位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可能因内部控制缺失被问责。
四、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方式与程序
1. 方式
(1) 行政问责方式
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等。对情节较轻的预算管理问题,如预算编制小失误、预算执行中一般性超支但能及时纠正等情况,可采取行政问责方式。如某部门预算执行中超支一小部分,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支出计划,可能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2) 经济问责方式
主要有罚款、追回违规资金、赔偿损失等。出现资金挪用、虚假列支等经济违规行为时,经济问责方式必要。如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不仅要追回被挪用资金,还要接受罚款处罚,相关责任人可能还需赔偿因挪用资金造成的损失。
(3) 法律问责方式
涉及违法行为时,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刑事处罚。如在预算管理中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刑法,相关人员进行刑事诉讼和判决。
2. 程序
(1) 问题发现
问题发现可通过多种途径,如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群众举报、人大监督等。如内部审计部门在例行审计中发现某项目预算执行超支且无合理原因,或群众举报某单位存在资金挪用问题,都是问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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